章程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章程旨在规定关于汉阳大学ERICA 3Co. 设计研究所(以下简称“本研究所”)组织与运营的基本事项。
第二条 (名称) 本研究所的正式名称为 3Co. Design Lab,主管学术期刊发行及存档项目。
第二章 项目与活动
为实现前条之目的,本研究所执行以下各项项目。
- 发行并评审『Sustainable Design』学术期刊
- 构建并运营设计研究论文存档平台
- 举办国内外学术交流及研究研讨会
- 其他实现本研究所目的所需的各项事业
承诺书 (Pledge of Ethics)
本人在向『Sustainable Design』投稿时,承诺遵守以下事项。
- 本论文为未在其他学术期刊发表过的原创研究成果。
- 未进行伪造、篡改、剽窃、不当署名等违反研究伦理的行为。
- 同意将本论文的版权及发表权委托给3Co.设计研究所。
如违反上述事项,承诺承担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的任何不利处分(取消发表、限制投稿等)。
编辑委员会相关规定
第一条 (编辑委员会总则)
- 1. 本规定的目的在于制定关于 <Sustainable Design> 编辑委员会运营的规则。
- 2. 为审议本研究所发行的 <Sustainable Design> 中所发表论文的评审、编辑及出版业务,特设立编辑委员会。
- 3. 就与编辑委员会相关的所有制定及规定废改进行讨论并表决。
第二条 (编辑委员会的构成及任期)
- 1. 编辑委员会由董事会从研究所会员中挑选,要求具备助理教授以上级别、博士学位,或在设计相关领域拥有10年以上经验者。
- 2. 考虑到各细分领域的研究成果及地区分布,编辑委员会的名额定为10人左右。
- 1) 编辑委员长(主编)1人
- 2) 副委员长2人以内
- 3) 编辑委员10人左右(含正副委员长)
- 4) 编辑事务局长1人
- 3. 委员长由本研究所学术论文分会的副会长担任,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所长任命。
- 4. 副委员长由委员长从学术分会理事中推荐并由研究所所长任命,辅佐委员长执行编辑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 5. 委员由委员长提请,经董事会批准后由所长任命。委任时考虑到委员的专业性,原则上要求在最近3年内发表过5篇以上学术论文(含著作)。
- 6. 正副委员长及委员的任期为2年,可连任。
第三条 (编辑委员会的任务、权限)
- 1. 编辑委员会在 <Sustainable Design> 的编辑业务上享有独立地位。
- ① 编辑委员会审议关于学术期刊 <Sustainable Design> 发行的内容构成、投稿及评审等规定,组建委员团,推荐及委任评审委员,并委托评审。
- ② 编辑委员会根据论文评审结果,通过评价、投稿者与评审者之间的意见交换及调解,以独立判断决定论文是否发表。
- ③ 编辑委员会有权决定发表顺序、期刊发行数量及电子出版形式、评审费及投稿费等其他与期刊编辑和出版相关的事务。
- 2. 编辑委员长须向董事会报告学术期刊的编辑及出版结果。
- 3. 编辑委员不得对外泄露通过编辑委员会活动获取的会员个人信息。
第四条 (特刊发行)
1. 如有特殊原因,经编辑委员会表决可发行特刊。但特刊中发表的论文必须经过 <Sustainable Design> 编辑规定所定的评审程序并被判定为合格方可发表。
第五条 (编辑委员会构成及预算)
- 1. 编辑委员长须每年召开4次以上编辑委员会会议。但考虑到全国分布,可通过电子邮件会议代替。
- 2. 编辑委员会会议在委员长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要求时召开,须有过半数出席及出席人数过半数赞成方可表决。必要时可召开在线会议。在线会议的决定等同于正式会议决议的效力。此外,本委员会的活动事项须书面报告至董事会。
- 3. 编辑委员长可根据需要召集小组委员会。
- 4. 编辑业务所需经费由投稿费及发表费充当,不足部分由韩国品牌设计研究所预算提供支持。
第六条 (编辑委员会其他 - 编辑咨询委员)
- 1. 为处理关于研究所期刊编辑与发行的其他系统性事务,特设立编辑咨询委员。
- 2. 编辑咨询委员由在品牌设计及相关学术领域成就突出且著名的权威人士担任,由委员长提请并由研究所所长任命。此外,前任编辑委员长自动被任命为当然委员。
- 3. 编辑咨询委员的任期为3年,可连任。
- 4. 编辑咨询委员的职责是就本学术期刊编辑及研究内容的学术合理性、社会与伦理责任感等提供咨询。并在每年的学术奖评选中进行研讨与咨询。
- 5. 编辑咨询委员会议为非定期会议,由编辑委员长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规定外事项)
1.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编辑委员会决定。
论文研究伦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定旨在为在由本研究所举办/发行的学术大会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研究人员确立必须遵守的研究伦理,事前防止与研究活动相关的不正当行为,并为公平、系统地验证真实性而设立的研究伦理委员会的运营相关事项作出规定。 - 第二条 (适用对象)
本规定适用于与研究所内学术研究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所有研究人员。 - 第三条 (适用范围)
关于研究所的研究伦理不正当行为,除有其他特别规定外,依本规定执行。 - 第四条 (术语定义)
在进行研究和发表的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害研究真实性的以下行为,视为研究不正当行为。- 1. 剽窃:未标明引用出处而盗用他人研究内容全部或部分的行为
- 2. 伪造:捏造并记录不存在的数据或研究结果的行为
- 3. 篡改:随意变更或遗漏与研究相关的数据,从而歪曲研究内容或结果的行为
- 4. 重复发表:未获正当批准或适当引用,将本人已发表的研究内容全部或部分再次发表、出版的行为
- 5. 不当的作者署名:未对为研究内容或结果做出贡献的人员赋予论文作者资格,或对未对研究做出贡献的人员赋予论文作者资格的行为
- 6. 故意妨碍对自己或他人不正当行为嫌疑的调查,或对举报人施加危害的行为
- 第五条 (研究人员遵守研究伦理的义务)
在本研究所发表论文的研究人员必须诚实履行作为学术研究者的责任,在进行学术研究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研究所的学术研究伦理宪章及相关规范。 - 第六条 (研究伦理委员会的设立)
为审议在本研究所发表论文的研究人员遵守研究伦理规范所需的各项事宜,特设立研究伦理委员会。
第二章 研究人员的伦理指南
- 第一条 作为在本研究所发表论文的研究人员的态度
第一节 (尊重研究人员的权利和尊严)① 研究人员尊重人的价值,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年龄、残疾等理由歧视人类。
② 研究人员尊重其他研究人员的人格和权利,承认相互间的学术多样性。
③ 研究人员不得为个人利益而从事损害研究所及其他研究人员名誉和品位的行为。
④ 研究人员应注意避免因自身言行对研究所、其他研究人员及研究参与者造成损害。第二节 (为提升专业性所作的努力)① 研究人员应掌握设计领域的最新信息,并通过持续的研究努力培养专业知识。
② 研究人员应开发新的研究方法,并通过学术研究、与其他学科及相关业界的交流、进修等,不断努力提升自我。 - 第二条 作为研究人员的态度
① 研究人员不得从事未经正当批准或引用而盗用他人想法、研究内容、结果等的剽窃行为。
② 研究人员不得通过人为操纵研究材料、设备、过程等,或随意变形、删除数据,从而歪曲研究内容或结果的篡改行为。
③ 研究人员不得从事捏造不存在的数据或研究结果等的伪造行为。
④ 研究人员不得因表示感谢或礼遇等理由,对未直接参与研究仅做出科学、技术、设计贡献或帮助的人员赋予论文作者资格。
⑤ 研究人员不得将已发表的研究成果进行重复投稿或双重出版。
⑥ 研究人员在引用公开的学术资料或他人文章时必须准确描述并标明出处,在借用他人想法时也必须征得信息提供者的同意。
⑦ 研究人员在以人为对象进行研究时,将受试者的人权和安全放在首位。
第三章 学术期刊发行机构的伦理指南
- 第一条 研究人员信息及研究内容保护规定
① 研究所应努力保护研究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② 研究所需要在公开研究人员个人信息及进行中的研究内容时,应以本人同意为前提进行最低限度的公开,在法律要求信息公开时遵循惯例。 - 第二条 编辑委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① 本研究所的编辑委员尊重研究人员的人格和学术信念,应仅根据研究的质量水平和投稿规定决定是否发表投稿的研究成果。
② 编辑委员应委托具备该领域专业知识且能作出公正判断的评审委员对投稿的论文进行评价。
③ 编辑委员在论文决定发表之前,不得向除评审委员以外的其他人公开研究内容、是否发表、评审结果等。 - 第三条 评审委员必须遵守的伦理规定
① 接受评审委托的评审委员应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客观标准公正、诚实地评价评审对象论文,并将结果通知编辑委员会。
② 评审委员在提出关于论文的意见时,作为专业知识分子应对作者及其研究成果在人格和学术上给予尊重。
③ 评审委员应对评审对象论文保密,在论文发表的学术期刊出版前,不得未经作者同意公开或引用论文内容。
第四章 研究伦理规定确认及执行指南
① 本研究所确认提交的论文是否遵守了本伦理指南。
② 对违反上述规定及研究一般伦理原则的研究人员的处分,根据以下执行指南进行。
- 本研究所的所有研究人员承诺遵守以上的初步研究伦理规定并努力遵守,违反时服从伦理委员会会议的决定。
- 研究人员在发现其他研究人员违反研究伦理规定时,应努力解决问题,当明显的违反研究伦理规定的行为被揭露时,必须配合伦理委员会的调查及程序。
- 即使被指控违反伦理规定并接受伦理委员会调查,在作出最终决定之前不被视为违规者,并保证其身份的秘密。
第五章 研究伦理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营
- 第一条 功能
本研究所为促进本研究伦理规定的正确执行并审议违规事项,设立伦理委员会。其功能如下。
① 制定防止研究不正当行为的方案
② 接收研究不正当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
③ 审议并判定研究不正当行为
④ 决定对研究不正当行为者的制裁及后续措施 - 第二条 构成
① 伦理委员会由本研究所所长、监事、干事、编辑委员长等至少7人以上组成。
② 委员长由研究所所长担任,代表委员会并主持会议。 - 第三条 运营
① 委员会会议在需要时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
② 伦理委员会必须通过听证会、书面等形式,为被指控违反研究伦理规定的研究人员提供申辩的机会。
③ 伦理委员会的调查及处理程序由初步调查和正式调查组成。
④ 所有相关会议原则上不公开,委员必须对与审议相关的各项事项保密。
第六章 研究不正当行为的验证及制裁措施
- 第一条 研究不正当行为的验证
① 当有具体的举报或相当大的怀疑时,委员会必须调查是否存在研究不正当行为。
② 委员会必须同等地保障举报人和被审议对象陈述意见、提出异议及反驳的机会。
③ 验证结果如果在籍委员过半数出席且出席委员过半数赞成判定违反研究伦理,委员会将把被审议对象的行为确认为研究不正当行为。 - 第二条 研究不正当行为的调查程序
第一节 初步调查① 委员会的研讨:委员长在接到举报文件后立即召集委员会,让委员们查阅举报文件,并收集关于举报内容是否属于不正当行为范畴的意见。如果判断有理由怀疑存在不正当行为,则进行初步调查。
② 初步调查是在向相关研究人员通知举报内容,并要求其提交申辩资料后,召开委员会进行。如果相关研究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申辩资料,则视为承认不正当行为。
③ 如果举报内容不属于不正当行为,或问题程度轻微明显为单纯失误,或相关研究人员完全承认不正当行为,委员会不经过正式调查程序直接作出判定。
④ 如果在初步调查中决定不进行正式调查,必须在决定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具体事由通知举报人。但是,如果是匿名举报,则省略此程序。
⑤ 如果举报人不服初步调查结果,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具体依据向委员会提出异议。第二节 正式调查在以下情况下,委员会进行正式调查。
① 相关研究人员不承认部分或全部不正当行为,且委员会在审查举报人的文件和相关研究人员的申辩内容后,判断仍然有理由怀疑其不正当行为时。
② 在初步调查中决定不进行正式调查,但举报人对此不服并提出异议,且该异议有具体依据被认可时。
③ 正式调查必须在相关研究人员进行申辩或举报人对初步调查结果提出异议之日起20日内开始。
④ 委员会委托相关领域的3名专家担任研究伦理审查委员,对不正当行为进行专业的调查。 - 第三条 制裁措施
① 对于被判定存在研究不正当行为的论文,取消其发表资格。
② 在研究所网站上公布相关论文被取消发表的事实及违反研究伦理的内容。
③ 在相关研究不正当行为者中,如果不正当行为程度较轻或明显属于单纯失误,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建议修改或撤回相关论文、签署在后续研究中保持真实性的承诺书、未来2年内禁止论文投稿及学术发表等惩戒措施。
④ 如果不正当行为符合本规定第一章第四条1~5款,且确实出于故意,未来3年内禁止其提交论文投稿。
⑤ 除本规定第六章第二条第3款外,如果该研究不正当行为者为本研究所研究人员,剥夺其未来3年的研究员资格。
⑥ 如果不正当行为符合本规定第一章第四条1~5款,且确实出于故意,委员会必须根据本规定第六章,对相关研究人员以前在本研究所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的旧论文也进行调查。 - 第四条 验证与惩戒的时效
① 对研究不正当行为的验证不设时效。
② 对自接到举报之日起满5年以前发生的不正当行为不予惩戒。但是,即使是5年以前的不正当行为,如果相关研究人员直接重新引用该结果并在5年内的后续研究中使用了它,则视为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论文投稿规定
1. 目的及内容
- 1) 本规定旨在规范投递至 Sustainable Design 以供评审的论文投稿和撰写方法,以提高论文投稿程序的效率和透明度。
- 2) 投稿论文应为与设计相关的内容,有助于相关学术及产业的发展,且必须具备独创性;已在国内外其他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的内容不得投稿。但是,在学术研究发布会上提交的内容例外。
- 3) 投稿的稿件需经过根据本刊论文评审规定进行的评审后决定是否予以发表。
2. 投稿资格
- 1) 本学术期刊的投稿资格不受限制。设计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均可投稿。
- 2) 在本学术期刊每期发行的论文中,以同一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数量限制在2篇以内(包括共同作者)。
3. 论文的种类及类型
- 1) 研究论文
针对设计相关主题进行理论或实证论述,展现了合理的论证结构,并具有学术独创性的研究,或者即使是基础研究,如果在研究过程或内容中包含了新事实或有价值的考察,能对学术讨论做出重大贡献的论文。 - 2) 作品论文
包含对具有学术价值且具备综合完成度的设计成果进行逻辑描述的论文。
4. 稿件提交方法
- 1) 在线投稿
希望向本学术期刊投稿的投稿人,在汉阳大学 3Co. 设计研究所的主页 (https://hanyanglab.com/) 注册会员后,可在线投稿。此外,在提交前必须删除投稿论文中能识别作者身份的所有信息,如姓名、所属单位、致谢词等。
5. 稿件撰写指南
- 1) 撰写语言
语言可选用韩文或英文之一。如果使用英文,需在标题下方标注翻译成韩文的标题。 - 2) 论文篇幅
允许投稿的论文篇幅原则上最少需8页以上。 - 3) 稿件结构
稿件原则上按标题(韩文和英文)、目录、韩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字、正文、参考文献的顺序编写。 - 5) 韩文及英文摘要
韩文摘要和英文摘要应简明扼要,包含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及结论。 - 6) 关键字 (Keywords)
关键字应能代表论文内容,使用不超过5个词,并以“韩文 (英文)”的格式列出。英文单词的首字母大写。(例如) Keywords: 大学(University) … - 7) 论文标题/正文标题
英文论文标题名词的首字母大写。正文内容原则上应按照起承转合的顺序清晰地展开论点,正文标题按 1. / 1.1. / 1.1.1... 的顺序输入。大标题(章)改变时,空一行再换到下一个标题;中标题(节)或小标题(项)则无需空行。
(例如) 4. 结果及讨论
4.1. 男性消费者的特征
4.1.1. 人口统计学特征 - 8) 边距及字体格式
边距及字体格式请参考附件文件 (sample.hwpx, sample.docx)。 - 9) 图表制作方法
请参考附件文件 (sample.hwpx, sample.docx)。 - 10) 正文中的文献引用格式
- ① 作者为2人或以下时
例如1) 洪吉童(2014)认为...,洪吉童和金韩国(2015)认为...,如...所述(洪吉童,2014)。
外国人仅标注姓氏 (last Name)。
例如2) 在Jasper和Lan(1992)的研究中...,... (Jasper & Lan, 1992)。 - ② 作者为3人或以上时
注明明第一作者姓名和其余人数;如果是外国人,在名字后面加注‘et al.’。
例如) 在洪吉童等(2014)的研究中...,...(Jasper et al., 1993) - ③ 引用多篇先行研究时
作者名字按字母/拼音顺序排列,同名时按年份顺序排列。
例如) 正如先行研究(金韩国等,2014;李景顺,2008;李景顺,2014;洪吉童,2012)中所述...
- ① 作者为2人或以下时
- 11)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标注如下。- ① 参考文献的排列顺序
排列顺序为韩国人优先,按韩文字母顺序,英文作者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同一作者的多篇参考文献时,单一作者的文献排在共同作者文献之前。同年份作者按标题的首字母顺序排列。同年份、同作者的连续参考文献,如示例所示,在出版年份前标注a、b、c等。
例如) Schmidt, J. R. (2000a). Control … / Schmidt, J. R. (2000b). Roles of … - ② 定期刊行的学术期刊
例如1) 洪吉童. (2014). 关于夹克设计的研究. 艺术设计研究志,13(2), 103-117.
例如2) Herman, L. M., Kuczaj, S. A., & Holder, M. D. (2014). A study on the jacket..... . Journal of Art & Design Research, 13(2), 103-117. - ③ 专著
- 有作者或编辑时
例如1) 洪吉童,金韩国. (2014). 「设计论」. 首尔: 庆熙社.
例如2) Cone, J. D., & Foster, S. L. (1993). 「The element of style」 (3rd ed.). New York: Macmillan.
- 无作者或编辑时
例如1) 「设计大百科辞典」. (2000). 首尔: 庆熙大学出版部.
例如2) 「College bound seniors」 (3rd ed.). (1979). Princeton, NJ: College Board Publications. - ④ 报告及学位论文
例如1) 洪吉童. (2014). 泛化性理论的应用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韩国大学研究生院.
例如2) Devins, G. M. (1981). Helplessness, depression, and mood in end-stage renal disease. Unpublished doctoral dissertation, McGill University, Montreal. - ⑤ 网站来源时
依次标注网站地址及检索年月日。
例如) http://www.khu.ac.kr/main.do (2017.08.15.)
- ① 参考文献的排列顺序
- 12) 英文论文
英文论文格式与韩文论文规范类似,但摘要(Abstract)内容、正文内容使用Times New Roman字体,所有标题(章、节、项)使用Nanum Gothic字体。
6. 论文评审费及发表费
- 1) 论文发表费在评审后确认准予发表后缴纳。除此之外,投稿时需预先缴纳10万韩元的评审费。
- 2) 对于每篇稿件,学术期刊的基本印刷篇幅为10个版面,基本发表费为10万韩元。超过10页时,每增加2页追加收取2万韩元的费用。(例:14页时需额外承担40,000韩元;单数页面时按双数页面计算费用)
7. 版权
- 1) 本研究所发行的 Sustainable Design 中发表的论文、社论、作品等的所有版权均归属 3Co. 设计研究所,投稿行为本身即被解释为同意在发表后将版权转让给本研究所。
- 2) 如发表的论文、社论、作品等侵犯他人版权,其责任完全由投稿人承担。
论文评审规定
1. 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向“Sustainable Design”投稿的论文之评审及是否采用的流程。
2. 评审委员的选定
- 1) Sustainable Design 的编辑委员长仅针对收到并符合初步适宜性检查的论文,向全体编辑委员征求评审委员的推荐。
- 2) Sustainable Design 的编辑委员复数推荐具备各论文专业知识的评审委员。Sustainable Design 编辑委员会根据编辑委员推荐的名单编制评审委托名单。如果需要,编辑委员长可以额外要求编辑委员推荐评审人。
3. 论文评审委托
- 1) Sustainable Design 编辑委员会基于评审委托名单,为每篇论文分配3名评审委员并委托评审。
- 2) 如因评审人拒绝评审等原因未能确保3名评审委员,由编辑委员长酌情增加评审委托名单以完成评审委托。
- 3) Sustainable Design 编辑委员会向接受评审的评审委员发送全部评审文件。如果接受评审的评审委员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进行论文评审,必须立即将此事实通知 Sustainable Design 编辑委员会,并退回所有文件。
- 4) 向论文评审委员支付规定的评审费。
- 5) 确保在评审过程中不向评审委员暴露投稿人的身份。
4. 评审期限
- 1) 评审委员原则上应在收到初审委托之日起14日内回复评审结果。
- 2) 如果评审委员在接受委托后14日内未提交评审意见,编辑委员长将进行第一次催促,如在随后5日内仍未提交评审意见书,则可解除该评审委员的职务。
- 3) 被解聘的评审委员应立即将所有评审文件退回 Sustainable Design 编辑委员会。
5. 评审委员的评审
- 1) 评审标准是基于对论文构成要素(韩文摘要、韩文关键字、英文摘要、英文关键字、引言、正文、结论、参考文献)的审查,以及论文内容的独创性、明确性、论文构成和体系的完成度、摘要的质量水平、验证水平及对设计的学术价值和贡献度等进行评审。
- 2) 根据评审评价标准,评审委员需将论文评审结果判定为同意发表、修改后发表、修改后重审或拒绝发表之一,并退回给 Sustainable Design 编辑委员会。
- 3) 评审要点须使用具体、清晰的表达方式,如判定论文内容需修改,评审委员应具体指明修改内容。如果判定为拒绝发表,评审委员必须在论文评审意见书中说明正当的理由。
6. 评审结果的判定
- 1) 在3人的评审意见中,如果有2个或以上是“修改后发表”,则给予发表的机会。如果3人的评审意见中有2个或以上是“拒绝发表”,则不采用该论文。编辑委员会基于此结果作出最终评审判定,并将结果通知作者和评审委员。
- 2) 如果评审结果为“修改后发表”,则要求作者提交经过论文修改的最终稿。
- 3) 如果评审结果为“修改后重审”,则要求作者提交修改后的重审稿以及对评审意见的答复书,并委托进行二审(重审)。
- 4) 如果评审结果为“拒绝发表”,则将评审结果通知作者。
| 评审人1 | 评审人2 | 评审人3 | 一审判定 |
|---|---|---|---|
| 同意发表 | 同意发表 | 同意发表 | 同意发表 |
| 同意发表 | 同意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 同意发表 | 同意发表 | 修改后重审 | |
| 同意发表 | 同意发表 | 拒绝发表 | |
| 同意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
| 同意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重审 | |
| 同意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拒绝发表 | |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重审 | |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发表 | 拒绝发表 | |
| 同意发表 | 修改后重审 | 修改后重审 | 修改后重审 |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重审 | 修改后重审 | |
| 修改后重审 | 修改后重审 | 修改后重审 | |
| 同意发表 | 修改后重审 | 拒绝发表 | |
| 修改后发表 | 修改后重审 | 拒绝发表 | |
| 修改后重审 | 修改后重审 | 拒绝发表 | 拒绝发表 |
| 同意发表 | 拒绝发表 | 拒绝发表 | |
| 修改后发表 | 拒绝发表 | 拒绝发表 | |
| 修改后重审 | 拒绝发表 | 拒绝发表 | |
| 拒绝发表 | 拒绝发表 | 拒绝发表 |
7. 重审(二审)程序
- 1) 重审由判定“修改后重审”或“拒绝发表”的评审委员负责,如有必要,编辑委员会可委托新的评审委员进行。此时,如有1名以上的评审委员判定为“拒绝发表”,则最终按“拒绝发表”处理。
- 2) 重审委员应在收到审议稿件之日起7日内退回评审结果。
- 3) 如果作者在收到修改论文的请求后,未作任何表态且在7日内未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编辑委员会将按“拒绝发表”处理。
- 4) 重审最多仅限1次,如果在1次重审程序后的评审判定仍未达到“同意发表”或“修改后发表”,则判定为“拒绝发表”。
8. 发表决定的通知
- 1) Sustainable Design 编辑委员会最终确定是否发表,并通知作者及全体编辑委员。
- 2) 如果作者推迟在本期论文集中发表或不愿发表,应在发行日前7日通知编辑委员会。
- 3) 作者在收到评审结果通知后3日内,可以书面形式对论文评审的判定结果提出异议,编辑委员会经过严格审查后,可委托新的评审委员团进行评审,但在该过程中如果因超出投稿期限而导致无法在本期发表,作者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9. 发行规定
学术期刊每年发行2次,日期为8月31日和12月31日。
10. 保密
与论文评审相关的信息一律不得向他人公开。
论文编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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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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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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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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